关于评选2023年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宣传部 时间:2024-03-2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高自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展开2023年“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评比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迟到旷课现象,遵守社会公德;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二)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成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累计任职时间一年或以上;

2.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3.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学习成绩优良,一年来必修课及指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

1.申报社团制度建设较为完善,有明确的管理章程及活动管理办法;

2.活动频率一周不低于两次,且有明确的主题,社团成员参与率高;

3.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严格按照学校的社团管理办法执行工作;

4.校团委交办的工作能按时按量完成;

5.在上一年度社团评比中排名为优秀等级方可申报。

二、评选比例

校团委今年将评选出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362名、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715名、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8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同年已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工作程序

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人和集体必须认真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活动。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预期效果。

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并将本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各单位直接登陆校团委网站下载《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武汉晴川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武汉晴川学院优秀社团审批表》,并指导参评学生认真填写表格,于4月15日11:00前统一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此外,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的各单位名单汇总电子版须同时发送。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晴川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 鄂ICP备10004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