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初选候选人产生办法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宣传部 时间:2024-03-1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切实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为武汉晴川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胜利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现制定并发布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初选候选人产生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会的代表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一)武汉晴川学院在籍在册本、专科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勤奋刻苦,工作努力,作风扎实,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五)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团结同学,并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六)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舞弊情况;

(七)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校、院级处分。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人数的比例及分配(附件1)

根据有关规定,根据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本次学代会筹委会讨论确定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168人,列席代表若干。其中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单位以3人计,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本次学代会共有八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以班为基层组织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按照各院人数1%的比例(包括当然代表),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由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产生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

(二)代表人数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经本单位党委审批后向学代会筹备组呈报代表人选名单。

筹备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代表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三、候选人条件

(一)有较强的实践工作经验,工作成绩突出;

(二)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度必修课无挂科;

(三)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为人正直;

(四)群众基础良好。

四、推荐候选人

(一)由各级团委推荐往届优秀学生干部;

(二)各院在本单位民主推选出优秀学生干部作为推荐候选人。

五、自荐候选人

推选之外的其他学生代表采取个人申请自荐的方式。

六、候选人需向大会递交个人简历一份(100-300字),全面真实的介绍个人情况。

七、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初选候选人资格。

八、初选候选人的人数比例按所在院人数的0.2%划分(附件2)。



武汉晴川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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